文華
一審重判、二審輕判、三審豬腳麵線!
馬英九們知法犯法,又用法律來逃脫國法的制裁!從這種你推我,我推你,大打太極拳的互推卸責,就可知道為何國民黨敢大言不慚地說:法院是國民黨開的!
舉凡國民黨的親宦密友犯了法,中華民國的檢察官或法官就常常會發生一種特異現象;例如:起訴錯了法條、判錯了法、或忘記上訴等,造成了是司法自己犯了錯,而無法制裁這些權貴們。景文案、江國慶案、李慶安案、馬英九特別費案等等,罄竹難書...................
這些吸吮國民黨奶水、受國民黨豢養的司法界敗類,不但不能就其職責執行社會秩序的維護、國家正義的尊嚴?反倒是製造社會混亂,這批人不處理,轉型正義就難啟動!